各学生所在单位:
为规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我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华商职教〔2017〕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9级转专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根据文件要求,学生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如因病或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可以根据学院规定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