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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重点课程、品牌专业、精品课程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9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批准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华商职教〔2017〕40号)及《关于批准院级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华商职教〔2017〕6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重点课程、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等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立项的57门重点课程、9个品牌专业、21门精品课程(具体详见附件)。

二、验收程序

1.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家评审。采用集中评审的形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布结果。本次验收结果评定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验收结果评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对验收不合格者,给予3个月整改时间,再次验收不合格,取消该项目。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重点课程2019年5月15日前、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在2019年9月15日前报送。

(二)材料要求:

重点课程结项材料清单:课程建设结项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结项材料清单:专业建设项目期中检查报告和项目结项验收报告、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和结项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WORD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至教务处陈柳红。

附件:

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关于批准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华商职教〔2017〕40号)

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关于批准院级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华商职教〔2017〕65号)

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建设期中检查表(精品课程)

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建设结项报告

5.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业建设项目期中检查报告

6.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业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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