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华商职教〔2018〕15号),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建设指导委员推荐工作,特别是校外专家的遴选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至教务处陈柳红老师处(电子稿发至276870401@qq.com):
附件(详见群共享):
1.《各院、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各院、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情况汇总表》;
以上材料须附上推荐委员的佐证材料。
特此通知。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