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2014级期末考试工作定于2016年12月12日-12月16日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各项安排和要求去完成,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监考教师注意要求
1.期末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大安排,所有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得随意调动监考任务安排。
2.监考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考卷(系考考务室设在各系办公室,院考考务室设在博B107),并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如因监考教师迟到而影响学生考试,按教学事故处理。
3.到达考场后监考教师应及时组织学生按座位表就座,核查学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并于开考前清点试卷,如有缺页、漏页、错页等现象,及时与巡考或机动监考联系。
4.监考教师在试卷发放前必须清理考场,要求学生把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6.要求考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中备注栏处签名。
7.收卷后在《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考场记录表》中如实填写考场记录情况。
8.考生考卷清点无误后必须按照学号顺序排好(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9.监考老师将所有试卷(包括余卷)、考场情况登记表、草稿纸和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等送交考务室,经考务人员确认之后签署交接手续。
10.阅卷老师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到考务室等候领取所评阅试卷并办理交接手续。
11.命题老师在所担任的课程考试时应到考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考务小组成员
主 考:詹业宏
副 主 考:张国基
巡 考:各系相关领导、吴大扣、蔡小莲
考务人员:胡勇州、梁金容(系考由系部教学秘书负责)
机动监考:庄爱华、马娟利、翟羽佳、李瑜、杨烁、张苏平(系考由系部自行安排人员)
注 意:
1 各系部相关人员加强巡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考务及机动监考人员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指定考务室。
3 机动监考在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协助考务人员及监考老师,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三、2014级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附 件:
1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考试纪律
2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监考守则
3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考场指令
4 领取、交卷、接收试卷注意事项
5 2014级期末考试系考安排汇总表(电子版)
6 2014级期末考试院考安排表及考生名单座位表(2个表,电子版)
(附件上传到学院群共享,请自行下载)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