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定于2016年6月27日-7月8日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各项安排和要求去完成,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监考要求
1.期末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大安排,所有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得随意调动监考任务安排。
2.监考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考卷(系考考务室设在各系办公室,院考考务室设在博C107),并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如因监考教师迟到而影响学生考试,按教学事故处理。
3.到达考场后监考教师应及时组织学生按座位表就座,核查学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并于开考前清点试卷,如有缺页、漏页、错页等现象,及时与巡考或机动监考联系。
4.监考教师在试卷发放前必须清理考场,要求学生把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6.要求考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中备注栏处签名。
7.收卷后在《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考场记录表》中如实填写考场记录情况。
8.考生考卷清点无误后必须按照学号顺序排好(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9.监考老师将所有试卷(包括余卷)、考场情况登记表、草稿纸和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等送交考务室,经考务人员确认之后签署交接手续。
10.阅卷老师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到考务室等候领取所评阅试卷并办理交接手续。
11.命题老师在所担任的课程考试时应到考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考务小组成员
主 考:詹业宏
副 主 考:张国基
巡 考:各系相关领导、吴大扣、蔡小莲
院考巡考安排:
组别
|
组长
|
组员
|
巡考地点
|
第一组
|
吴大扣
|
鲁峰、黄显高、王红萍、马咏梅
|
博学楼1-3楼、创新楼
|
第二组
|
蔡小莲
|
田千喜、祁建、张峻
|
博学楼4-5楼、创新楼
|
第三组
|
侯景文
|
陈柳红
|
汽车学院
|
巡考人员于每天的考试时间统一到博C107集中。签名后,统一巡查。请各组组长负责清点巡考人员。
考务人员:胡勇州、梁金容(系考由系部教学秘书负责)
机动监考:李瑜、翟羽佳(博学楼一、二楼)、庄爱华、罗作彬(博学楼三楼)、马娟利、杨烁(博学楼四楼)、黎顺钻、陈佩仪(博学楼五楼)、林妙华、何恒萍(创新楼)、张苏平(机房)、陈柳红(汽车工程学院)(系考由系部自行安排人员)
注 意:
1 各系部相关人员加强巡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考务及机动监考人员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指定考务室。
三、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电子版)
附 件:
1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考试纪律
2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监考守则
3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考场指令
4 领取、交卷、接收试卷注意事项
5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
6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系考考试安排表(待定)
2015-2016学年期末考试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