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职教务〔2015〕82号
本学期2013级期末考试工作定于2015年12月14日-12月18日进行。现将期末考试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各项安排和要求去完成,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监考教师注意要求
1、监考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考卷,系考考务室设在各系办公室,院考考务室设在博B107,并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如因监考教师迟到而影响学生考试,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2、到达考场后监考教师应及时组织学生按座位表就座,核查学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并于开考前清点试题纸,如有缺页、漏页、错页等现象,及时与巡考或机动监考联系。
3、监考教师在试卷发放前必须清理考场,要求学生把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4、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5、要求考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中签名处签名。
6、考完后在《考场记录表》中填写考场记录情况。
7、考生考卷清点无误后必须按照学号顺序排好(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8、阅卷老师应严格按照阅卷评分工作规范进行阅卷评分,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阅卷、成绩录入和打印、试卷装订等工作。
9、期末考试成绩单(按班双面打印)、试卷分析表各一式三份,系部审核整理后移交给教务处李瑜老师统一保管;学生试卷按要求装订,系部统一保管。
10、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2015年12月17日08:00--2015年12月24日23:59。
二、考务小组成员
主 考:詹业宏
副 主 考:张国基
巡 考:各系相关领导、吴大扣、蔡小莲
考务人员:庄爱华、马娟利(系考由系部自行安排人员)
机动监考:罗作彬、李瑜、杨烁(系考由系部自行安排人员)
注 意:
1 各系部相关人员加强巡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考务人员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指定考务室。
三、2013级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附 件:
1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考试纪律
2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监考守则
3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考场指令
4 领取、交卷、接收试卷注意事项
5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3级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上传到学院群共享,请自行下载)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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