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示范课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推动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课堂教学上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特邀4位省级教学能力比赛获奖教师开展全校教学示范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4日-12月15日
二、示范教师
教师 |
所在单位 |
示范课程 |
上课时间 |
地点 |
殷秀婵 |
智能工程学院 |
居住空间设计 |
12月5日(周二)3-4节 |
创教106 |
林琳 |
酒店管理学院 |
导游业务 |
12月8日(周五)3-4节 |
创教305 |
李琳芳 |
财金学院 |
企业财务会计II |
12月13日(周三)5-6节 |
创教412 |
黄飞凤 |
工商管理学院 |
渠道管理 |
12月14日(周四)5-6节 |
创教312 |
三、参加人员
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专任教师代表
四、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随堂教学观摩的形式
五、活动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该时间段没课的教师参加听课学习,开展听课心得交流和研讨。
(二)观摩示范课的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三)每次教学观摩完成后,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及时对所听课程进行分析总结,积极与示范教师交流心得。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