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1-03-08     点击量:


一、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 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 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 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双师型”(既是教师,又是工程师、会计师等)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
  三、在各类高职高专院校中,培养人才是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中心工作,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提高质量是永恒的主题。

四、高职高专教育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必须以改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为先导。 

五、专业设置是社会需求与高职高专实际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

六、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要注重人文社会科学与技术教育相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

七、实践教学要改变过分依附理论教学的状况,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   

八、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引入现代教育技术,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九、要十分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抓好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努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积极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学校师资结构,适应专业变化的要求;要淡化基础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界限,逐步实现教师一专多能。
  十、教学与生产、科技工作以及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2号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 粤ICP备12007829号  |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041号

  • 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