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开展2013年校级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8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全省一流高职院校”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促进我院内涵建设。

 二、立项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1.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要反映当前民办高职院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反映民办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全局性、导向性问题。重点项目主持人应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重点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团队合理,方法得当,对策可行,能为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重要参考作用。重点项目成果要求除形成研究报告外,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二篇研究论文。

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要求围绕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研究,突出创新、实用的特点,尤其是要注重职业背景、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的创新,成果要求公开发表或产生实际效用。一般项目面向一线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主持人应是有一定研究基础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般项目成果要求至少在省级期刊发表一篇研究论文。

3.青年项目。面向35岁(含)以下专、兼职教师申报。项目组成员必须一半以上为一线教学管理人员或青年教师。其他研究要求与一般项目相同。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及要求

为切实提高研究水平,现对201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研究质量要求:各系、部及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项目申报的初审工作,积极择优推荐有研究和应用价值的项目,保证立项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2.研究方向要求:项目申报的范围可依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1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列示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领域,申报者可按此领域名称,也可自拟项目名称,提倡在指南范围内能结合本校实际自拟项目进行申报。

3.研究时间要求:立项项目要求在1-2年内完成。重点项目要求2年内完成,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年,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实际需要拟定。一般项目要求1年内完成。项目经学院指导委员会审批立项后,需要延期或调整人员必须经学院指导委员会审批。项目实施时间从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

4.项目申报条件:凡在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的教职工均可申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人。每位项目主持人(含外聘、兼职人员)只能申报一项项目,并且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的参与人员。倡导与企业和校企实习基地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申报项目,也支持学生中的社团骨干参与申报。

5.项目申报内容要求:

1)应符合新时期职业教育理念,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践性。

2)应结合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具有较深厚的理论研究、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对于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以及学院特色专业建设能够产生较强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应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及创新点,能达到具有一定深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性较强的预期成果,要注重边研究边实践,研究与实践相结合。

四、评审程序

学院将于201311月中旬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各系、部及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批后,11月下旬公示立项项目,并发文公布立项项目。

五、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校级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连同电子版一起于20131110日前提交到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景阁

联系电话:020-82666121    13580576674

QQ1289694007

邮箱:1289694007@qq.com

六、资助形式及结项要求

1.本批科研项目经费标准管理办法参照第一、二批执行。

2.结项要求

⑴论文发表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⑵一般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结项要求论文1篇;重点项目结项要求2篇;

⑶项目结项论文主题内容必须为所立项项目内容的主体部分。

七、本批立项项目将作为下年度申报省级教育教学研究备选项目,并作为教职工评先评优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

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1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校级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申请书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2号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 粤ICP备12007829号  |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041号

  • 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