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职教务〔2013〕9号
各处、室、系、部:
现将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文件,积极申报,并将申请书于3月10日前交到教务处赵景阁处。
请各处、室、系、部首先明确我院申报限额表(附件1),其他详细情况(包括申请书)请到我院QQ(105397345)群共享下载相关附件查阅。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赵景阁老师(电话:82666121)联系。
附件1:
2013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表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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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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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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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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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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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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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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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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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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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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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材料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