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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日期:2017-10-19     点击量:

 

为推动以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为核心,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载体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为全面发展学生的素质,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竞赛平台,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市、省、国家以至国际级的职业技能竞赛;同时也为规范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技能竞赛与教学改革相结合。  以技能竞赛为平台,努力适应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引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向。要通过技能大赛,促进学校办学模式改革,促进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及实训基地建设,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高技术与高效率相结合。  吸引企业、行业共同参与,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加强校企合作,引入企业、行业冠名举办专项技能竞赛,努力形成校企合作组织技能大赛的长效机制。企业、行业参与竞赛项目设计,全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援保障,突出先进工艺设计、产品制造技术、控制技术、流程管理优化、现代信息技术的实际应用,体现质量与成本意识、绿色环保意识、社会责任与服务意识。

3.个人发展与团队协作相结合。  在展示个人风采的同时,培养选手的职业道德与协作精神。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

竞赛活动是指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或协调参加的各类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群众性科技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分为院级和院级以上两个层次。竞赛活动由教务处总体负责,承办单位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竞赛活动范围包括:

1.院级竞赛:由教务处主办,相关教学单位承办的学生参赛面广、对营造学风有利促进学生专业技能提升的各类技能竞赛。学院鼓励教学单位自主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2.市级竞赛:由市人力资源部门举办或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或由市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举办或联合企业、职业院校举办。

3.省级竞赛:是指省级政府各主管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技能竞赛。如全省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

4.全国性竞赛:是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技能竞赛。例如: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

5.国际性竞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技能竞赛。

三、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1.提高认识,健全组织

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对学生竞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充分调动师生的参与意识,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学院成立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单位、实训中心、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组织、宣传、发动;聘请专家对学生的课外科技活动进行指导和成果的评估、鉴定;选拔优秀选手及作品参加市、省级及全国竞赛等。

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参赛队员的选拔、指导教师的选派及竞赛由相关教学单位负责。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学生科技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要指定负责人并结合教学单位专业特点,在学生中成立课外科技小组或科技社团,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

2.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加强培训,保障竞赛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本部门专业特点,负责制订具体竞赛实施方案和培训工作计划,开展竞赛的宣传、申报、组织、报名、辅导、组队等项工作,并为参赛学生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负责院级竞赛的规程制定、命题及竞赛。竞赛结束后,应提交总结材料至教务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竞赛承办单位应主动开设与竞赛有关的系列公选课程,参赛学生可从参加选修相应课程的学生中选拔。竞赛指导教师应了解赛事最新发展动态,对竞赛培训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各相关实验(实训)室应向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开放,努力使实验(实训)室成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开展职业技能活动的重要基地。各教学单位对参赛的立项、选拔等工作早动手,打好基础,力争取得好成绩。

3.履行审批手续,保证活动有序开展

竞赛承办单位在赛前应将详细的组队情况、配备指导教师情况、具体培训安排情况、负责人信息等报教务处审批。院级大学生技能竞赛由承办单位于赛前至少1个月前向教务处提交项目申请,院级以上竞赛由承办单位至少于赛前2个月向教务处提出项目申请,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未办理申报手续而组队参赛的项目不视为本文件所指的比赛。此类活动在竞赛前到教务处备案、竞赛后及时将获奖情况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负责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审核各类竞赛文件,确定竞赛实施单位,审核竞赛所需经费,审核获奖信息,落实竞赛奖励实施办法,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随着时代发展和形势需要,要不断增添新的内容。竞赛要逐步覆盖到各教学单位、各专业,覆盖到每位专业教师、每位学生,形成“院系专业全覆盖,教师学生齐参与”的局面。要将技能大赛与技能考试结合起来,将技能大赛与取得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结合起来,使技能大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和重要经历。

四、竞赛经费支持

1.参加竞赛所需经费由学院专项拨款,参加竞赛经费由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务处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院长批准后使用。

2.根据竞赛性质,各项竞赛的支持标准上限为:

竞 赛 级 别

团体赛经费额度

个人赛经费额度

国际级竞赛

30000元(国外)

按照团体支持经费的30%计算

20000元(国内)

国家级竞赛

10000元(省外)

6000元(省内)

省级竞赛

4000

市级竞赛

3000

院级竞赛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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