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华商职教〔2017〕60号)的文件要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相关院系审查,教务处审核,经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2017级杨梓弘同学从财务管理专业转入证券与期货专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院教务处李老师处(崇贤楼805,020-32885371)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