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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30     点击量:


关于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广东图像采集中心和我院学籍工作安排,定于20171114(周二)进行2018届毕业生毕业电子图像采集;此项工作关系重大,直接影响毕业生的毕业证办理,请相关系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下列事项和要求组织和配合,以保证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2015级在校学生

二、毕业信息核对:组织毕业生核对基本信息《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核对表》(附件1)一份,学生信息须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三、图像采集交费

1.交费标准:15/人(见省教育厅文件粤教高[2002]151号文)。

2.交费事项:

(1)以班为单位113前(含3日)由班长到职院三饭堂IC卡中心缴费(8:3014:30)。

(2)交费后,以院系为单位由各院系负责老师统一交费收据和已经签名确认的《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核对表》于116上午11:00交到教务处(崇贤楼805室),核对数据并确认最终图像采集人数。

四、图像采集时间:20171114  具体采集顺序和时间见附表2

五、图像采集地点:博学楼C105C106

六、图像采集组织纪律要求

1.相关系应安排负责老师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进行图像采集时,相关负责老师必须在场维持拍摄秩序,协助广东图像采集中心拍摄人员开展工作。

2.务必提醒学生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提前10分钟(有课班级除外)在拍摄场外按照学号顺序排队等候;有课班级下课后迅速到指定地点集中,切勿拖延,以免影响拍摄进度。

3.务必提醒学生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在指定表格签名后方可拍摄。

4.因拍摄地点位于教学区且拍摄时间属于上课时间,务必要求学生须保持安静,文明排队,以免影响正常教学。

七、着装要求

1.要求穿着有领衬衣,切勿穿蓝色系上衣。

2.拍摄当日注意面容及发型整洁,因需拍摄正面标准照,注意要拍出双耳,切勿佩带项链、耳环等饰物。

八、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1.采集的图像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和电子注册,未拍照的学生将无法办理毕业证,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拍摄。

2.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李老师,联系电话:13631310008620008

 

附:

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18届毕业图像采集信息核对表(纸版)

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电子版)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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