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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验室教师岗位守则

发布日期:2022-06-30 

1.根据各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实验教学计划,提出实验的内容和要求。如需更换上课所需软件,应提前一周向实训中心申请,做好准备工作。

2.不得随意调换实验的上课时间、地点或实验条件。若确实需要,应提前一周报告教务处和实训中心,以便及时解决。否则,造成教学事故由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3. 每次实验课,实验教师应提前十分钟到实验室,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4.实验过程中,实验老师应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并按实验大纲的要求指导学生完成实验的内容。

5. 下课后,实验教师应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用设备、按正常程序关闭所有实验教学用的计算机、投影机、风扇、空调、照明以及门窗等,并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及《实验项目管理手册》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  实验教师应积极提出改进实验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实训中心搞好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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