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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06-30 

华商职教[2010]44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原理、步骤及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前准备。

二、进入实验室后应先检查所分配的仪器、工具、材料、药品等是否齐全。实验时,要听从老师指导,注意安全、严格按规定的实验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老师请教。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

三、要保持实验室的安静、整洁、清洁,严禁吸烟,做好防火、防盗、防污染。

四、要爱护实验仪器、工具、标本,节约实验易耗品。凡无故损坏和私自拿走仪器、工具、标本者,除追回原物或责成其加倍赔偿外,以违纪论处;对由于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损坏者,应酌情赔偿损失。

五、实验完毕,一切仪器、工具、标本和实验易耗品必须放回原处,打扫室内卫生,关好电源、水龙头和门窗,经老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

六、操作大型仪器要经过技术培训,在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接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留现场,报告管理人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去。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七、各系各实验室可根据不同实验课的具体情况,提出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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