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五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申报的案例不超过 2 个,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案例需聚焦党委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评价等领域,突出“小切口、大成效”创新做法,有数据和事例支撑,已获省典型案例的不再申报。
案例含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约2500字,格式参照附件3。
二、材料提交
有意向的教师,请于2025年10月1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命名:主题类别+案例名称)发送至236447883@qq.com。
教务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