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执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与对口中职学校沟通情况,对原有考核工作方案做了部分内容做了调整,现就调整后的考核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自2020年4月29日至5月8日止。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请通过邮件、书面等形式向我校教务处提交书面反映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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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0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华商职教﹝2020﹞20 号)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