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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 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3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19年秋季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计划填报

(一)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5月31日前完成2017级、2018级下学期开课计划填报工作,报送《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各专业开课计划表》(初稿)(见附件1)及其他相关材料。

2019级开课计划填报工作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同步进行,即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的同时,完成开课计划的填报工作。

各教学单位提交开课计划(初稿)后,教务处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各教学单位提交开课计划修改稿,经教务处再次审核,由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批后定稿,交教务处执行并存档。

(二)注意事项

1.开课计划必须包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下学期应开的全部课程,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对(注意核查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情况),避免出现重复开课、遗漏开课、错开课等现象,同时,所开课程的名称、学分、总学时等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2.需开方向课的教学单位,请在5月31日前提交《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业方向学生名单》(见附件2)。

3.跨教学单位的课程,由开课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名称及归属表》(见附件3)规定,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跨教学单位开课安排表》(见附件4),并在5月29日前尽早报送相关单位和教务处。

4.填写开课计划表的要求详见表中说明,请严格按要求填写。

(三)报送材料目录

1.开课计划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1)

2.专业方向学生名单电子版(附件2)

3.跨教学单位开课安排表纸质版(附件4)

二、教学任务安排

(一)时间要求

各开课单位根据开课计划,在6月14日前落实2017级、2018级的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并报送《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表》(见附件5)(初稿)及相关材料。教务处对各开课单位教学任务安排情况进行审核。各开课单位于6月21日前提交教学任务安排表修改稿,经教务处再次审核,由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批后定稿并执行。

各教学单位于6月28日前将2017级、2018级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录入教务系统。

各教学单位需在本学期第18周前做好2019级教学任务安排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任课教师预安排,新生入学后确定最终的教学任务安排。

(二) 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授课班型。依据课程性质、教学场地以及师资情况确定授课班型,合理安排单班、分组及合班。公共课、专业选修课必须合班授课,专业基础课尽量合班,不得出现因可合班但未合班而导致教学任务无法全部落实的情况。课程需要分组教学的,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分组教学审批表》(见附件12),按流程审批。

2.合理安排教师教学工作量。各教学单位要严格依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华商职院﹝2017﹞16号)安排各类教师的教学任务,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见附件6),认真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教师不得超出允许的工作量承担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应合理分配教学任务给各任课教师,不得出现教师间教学工作量差别较大的情况。

3.校内行政兼课教师需履行审批手续,填报《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审批表》(见附件13),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承担2017级、2018级教学任务的行政兼课教师,需在6月12日前履行相关手续(承担2019级教学任务的如有客观特殊情况不能在此时间前办理的,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4.安排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要严格按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华商职人〔2014〕11号)执行,履行选聘与审批手续,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专家)登记表》(附件14),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承担2017级、2018级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需在6月12日前履行相关手续(承担2019级教学任务的如有客观特殊情况不能在此时间前办理的,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5.课程需在实训室上课的,需认真查看《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机房信息一览表》(见附件7)和《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机房软件安装情况统计表》(见附8),选择满足课程需求的场地,并在教学任务安排表场地要求”栏认真填写。

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应选择归属本单位的实训室。如需要使用其他单位实训室的,需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训室借用申请表》(见附件9),按流程审批。

课程需要新安装软件的,请开课单位或任课教师在上课地点排定后尽早与实训中心联系软件安装事宜。

6.各教学单位跨教学单位开课的课程,需与相关开课单位联系确认教学任务安排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全部落实。

7.安排教学任务前需与教师沟通确认,初稿可口头确认。教学任务安排表最终稿由教师本人签名。教学任务安排表最终稿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须履行相关手续,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见附件10)

8.因课程需要、工作安排等非教师个人原因有特殊排课需求的(如四节连上等),请在教学任务安排表“排课需求”栏详细注明。

9.教师个人原因有特殊排课需求的,由教师本人在6月12日前履行审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承担2019级教学任务的如有客观特殊情况不能在此时间前办理的,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特殊情况排课需求申请表》(附件11),阐明理由,经专业(教研室)、教学单位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酌情考虑。

10.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的具体要求详见表中说明。

(三)报送材料目录

1.教学任务安排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5)

2.教学工作量核算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6)

3.实训室借用申请表纸质版(附件9)

4.教师特殊情况排课需求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1)

5.分组教学审批表纸质版(附件12)

6.校内兼课教师审批表纸质版(附件13)

7.外聘教师(专家)登记表纸质版(附件14)

(注:以上材料的报送时间均为6月14日前)

三、课程表编排

教学任务安排录入教务系统后,由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表的具体编排工作。预计第18-19周开展排课工作。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各项工作的具体完成时间详见“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进程表”(见附件15)。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各项工作,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2.所有需报送的材料请务必严格按流程办理、按要求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教务处。

3.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各项材料。材料报送后,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需要修改的,需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负责人在修改处签名确认。

4.不按时、不正确报送材料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详见群共享)

1.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各专业开课计划表

2.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业方向学生名单

3.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名称及归属表

4.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跨教学单位开课安排表

5.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表

6.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表

7.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机房信息一览表

8.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机房软件安装情况统计表

9.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训室借用申请表

10.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

11.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特殊情况排课需求申请表

12.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分组教学审批表

13.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审批表

14.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专家)登记表

15. 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进程表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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