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职教务〔2014〕70号
关于做好2012级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顶岗实习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展职业能力综合训练的重要环节。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以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制度的具体要求,本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的实施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2015年6月22日(部分工科类学生顶岗实习的实施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2015年6月22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专业顶岗实习环节的目的和要求,完成各项指导性文件的编制。
请各系(部)认真学习、理解学校关于开展顶岗实习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各专业顶岗实习环节的目的和要求,于2014年11月24日前编写好《**系(部)2012级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各专业教研室编写《2012级**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毕业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和《**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任务书》,经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二、落实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实习单位,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各项组织工作。
1. 开展校企合作,配备专兼结合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各系(部)应注重聘请行业企业具有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来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兼职指导教师,是指企业的指导教师)。另外再选择教学经验较为丰富、对生产实践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专任教师担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为便于管理,毕业作业与顶岗实习的指导任务可由指定的专任教师承担,专任指导教师要保持与企业兼职指导教师的联系,负责毕业生顶岗实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成绩的评定。专任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需更换者,须经教研室申述理由,系(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 明确要求,落实顶岗实习的任务。各系(部)要与招生就业处密切合作,落实安排毕业生实习单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并完成毕业作业(论文);毕业学年参军的学生可不参加顶岗实习,但需要完成毕业作业(论文)。各系(部)要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的动员工作,在第13周(11月30日)前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宣讲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明确顶岗实习工作的要求。会后各指导教师要与所指导学生见面,进一步讲解顶岗实习和毕业作业操作流程与要求,并布置具体任务。
3. 开展毕业作业工作:承担顶岗实习任务的指导教师要在学院和专业教研室下发的学院和专业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教学大纲、顶岗实习任务和毕业作业选题指南的相关指引下,开展毕业作业拟题并指导学生进行选题。学生选题经确认后由指导教师下发《毕业作业任务书》,学生根据任务书填写开题报告。做好毕业作业拟题、选题、任务安排、开题报告提交、论文提交、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定等工作。学生毕业作业(论文)定稿后需按要求装订后进行答辩。
4. 开展毕业顶岗实习工作:承担顶岗实习任务的指导教师要全程跟踪与管理学生的毕业顶岗实习,做好毕业顶岗实习指导与质量控制。各系(部)要做好毕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分散顶岗或集中顶岗审批、换岗审批、指导教师教学总结、学生填写工作周报、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定等工作。在学生实习期间,专任指导教师要安排
1-2次集中辅导(可以在网上进行),指导并督促学生按计划、按质量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学生必须每周上报工作周报,指导教师需要及时对学生工作周报进行评阅。学生实习结束后,经企业兼职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及填写鉴定意见,按要求打印实习总结,最后经实习单位盖章后交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填写的工作周报,结合平时指导情况、实习总结及毕业作业进行学生顶岗实习及毕业作业成绩评定。另外,学生外出顶岗实习前需签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提交经实习单位签字盖章的《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如分散顶岗实习的还需提交《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
5. 做好顶岗实习的监管工作:各系(部)分管教学负责人要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工作周报记录情况、教师评阅周报记录情况和毕业作业(论文)指导、实习指导情况,对学生登记信息不全、周报记录不全、教师指导或评阅不及时情况进行督促。
6. 深入实习企业了解学生顶岗情况:各系(部)要求专业指导教师及系(部)负责人不定期到实习企业走访和指导学生实习,并及时记录;系(部)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深入企业单位了解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况,检查实习指导小组的工作,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三、做好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总结和评优工作。
各系(部)应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周二(2015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毕业生顶岗实习和毕业作业的成绩考核及评定任务。同时,毕业作业指导教师要做好优秀毕业作业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13周周五(2015年6月5日)前将学生的顶岗实习、毕业作业成绩录入正方成绩管理系统,并将《顶岗实习成绩表》、《毕业作业成绩表》、《优秀毕业作业评审表》按规定签字后送交教务处。本次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开展总结评价工作,写出有经验总结、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的综合报告,分送教务处和教学主管院长。
(注:教务处顶岗实习环节咨询电话:82666121)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