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华商职教〔2020〕73号,施行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为贯彻实施《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华商职教〔2020〕42号)和《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华商职教〔2020〕41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课程考核应充分体现教学活动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课程考核在常规考核基础上,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加强实践环节考核,将目标考核和过程考核有机结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效果,全面综合评价学生学习效果。
课程考核应依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技能要求编制考核标准,遵循“科学合理、整体设计、理实一体、层级递进、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分年级分类型设计实践技能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和难度以岗位必需、够用为度为出发点,考核结果应反映并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二、考核构成及内容
(一)考核构成
1.课程考核在现有考核模块中增加实践技能考核模块,即分为三部分:日常性考核、实践技能考核和期末考核。每部分的成绩均合格,该课程总评成绩才合格。
2.考试课程考核的实践技能考核模块依据开课学期和课程类别科学设计,第一学年以基础实训考核为主,第二学年以单元实训考核为主,第五学期注重综合实训,第六学期顶岗实习,考核项目为5-10个。
考查课程考核可参照考试课程的实践技能考核内容由教学单位依据教学实际决定,适当增加考核项目和内容,考核项目不低于5个。
(二)构成比重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课程考核对考核构成、考核内容、成绩项目及成绩比重做详细规定,涉及考核方式和课程类别参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表1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一览表
考核 构成 |
成绩 项目 |
考核内容 |
不同课程类别成绩比重 |
备注 |
时间 |
项目 |
标准 |
公共 基础课 |
专业 基础课 |
专业(技术技能)课 |
综合 实践课 |
日常性考核 |
平时 成绩 |
每学期 |
课堂考勤、课堂表现、学习笔记、平时作业、阶段性测验、综合性大作业、团队作业和课程实践活动等。 |
依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技能要求编制。 |
50% |
20% |
20% |
20% |
2+1专业课程考核项目及标准不变。 |
实践技能考核 |
实验 成绩 |
第一学年 |
基础实训:基本功实训为主,5-10个。 |
50% (如增加实践技能考核,应合理分配) |
30% |
40% |
80%(含期末考核项目) |
第二学年 |
单元实训:以优化关键技术技能为主,5-10个。 |
第5学期 |
综合实训:完成专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主,5-10个。 |
第6学期 |
顶岗实习:深化综合技术技能实训主,无期末考核。 |
期末 考试 |
期末 成绩 |
每学期 期末 |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考核方式编制考核项目和内容。 |
50% |
40% |
/ |
总评 |
总评 成绩 |
1.考试课:百分制,按课程类别根据各模块成绩比重综合计算得出。 2.考查课:五分制或二分制,按各模块成绩比重综合计算得出。 |
三、实施程序
课程考核由教务处制定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各教学单位安排落实,任课教师具体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任课教师确定所担任课程的考核方式和课程类别,并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计划(附件1)和课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附件2);
(二)专业负责人认真审核并签名确认;
(三)新学期开课一周内,由任课教师提交课程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实施方案至开课单位存档备查,开课单位收集整理后提交汇总表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四)任课教师按计划和方案开展教学,按要求组织实践技能考核;
(五)教务处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教学巡查或检查,并记录汇总课程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改进意见。
(六)任课教师根据反馈意见调整改进并在后续教学中予以实施。
四、成绩管理
(一)与考核模块对应,课程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课程考核=日常性考核+技能实践考核+期末考核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
(二)参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考核一览表》,课程考核成绩比例依据课程考核方式和课程类别具体确定。
(三)课程考核成绩比例由教务处按相关文件录入。如有变更,须履行变更手续。课程成绩录入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类别按要求统一处理。
(四)课程成绩录入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核查,如未能按照文件要求录入成绩的,将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规定》处理。
(五)课程考核成绩记载由各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情况和学生考核情况及时予以记载,课程结束后与相关教学资料一起提交到开课单位存档备查。
五、档案管理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按要求整理好课程考核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开课单位存档备查,教务处定期抽查。课程考核相关资料如下:
(一)课程教学计划(含实践考核形式)
(二)课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含实践教学考核)
(三)课程考核记载表(附件3)
(四)期末试卷或考查方案
(五)成绩单
(六)试卷分析表
(七)学生考核资料如实训报告、大作业、作品等。
六、效果评估
根据教学管理相关文件,定期评估任课教师的课程考核情况,评选优秀实践技能考核案例予以表彰及推广,并纳入教师个人教学评定和教师所属单位教学管理工作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注意事项
(一)课程考核是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课程考核改革也是教学形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二)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熟悉了解课程考核内容及程序,避免形式化,切实落实好课程考核相关要求。
(三)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
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教学计划
2.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考核记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