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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12     点击量:

(文号:华商职教〔201940号,实施时间2019912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2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8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创新强校规划”和“十三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促进学院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适应市场为前提、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努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支持一批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队伍”的教学团队,以此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实践,推进教学资源开发,提升我院整体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办学目标为导向。教学团队建设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坚持师德优先。坚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理念,提高教学团队成员的师德修养,打造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教学团队。

(三)坚持结构优化。教学团队建设应优化年龄、学历、职称等结构,吸收一定数量的行业企业能工巧匠型的兼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形成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分工明确的教学团队。

(四)坚持“双师”特色。教学团队成员需具备教师资格和专业职业资格,成为同时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工作经验的复合型职业教育人才。

三、基本条件

按照广东省教学团队认定标准,结合学院实际,确定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工程造价教学团队建设、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教学团队、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团队、中药学教学团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建设等7个项目为2019年教学建设与改革承诺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应达到下列条件:

(一)原则上教学团队依托于核心专业(专业群);

(二)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企业兼职教师不少于1人,副高职称以上的成员不少于1人;

(三)设团队负责人1人;

(四)团队成员中“双师型”教师不少于2人。

四、建设目标

按照广东省教学团队认定指南,结合学院实际,23年内达到建设任务要求的申报省级教学团队认定基本条件。

五、建设任务

(一)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需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整合与利用资源,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目前在属地教学领域、行业组织、协会担任职务。

(二)人才培养。教学团队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对当地同类专业或校内其他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所在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高,赢得用人单位欢迎,专业影响力、毕业生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均排名前10%

(三)教学改革。团队成员主持获得的教学改革成果不少于以下8项中的2项:

1.省级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单位;

2.所在专业立项为省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含一类、二类)或通过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

3.获得教学成果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4.建设2门以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1门以上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5.主持2项以上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或1项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

6.指导的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含)以上奖励或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含)以上奖励;

7.指导的学生获得“挑战杯”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比赛二等(含)以上奖励或省级比赛一等(含)以上奖励;

8.经学校认定专家组认可,行业公认且达到省级以上水平人才培养方面的其他标志性成果。

(四)社会服务。团队成员积极深入行业企业或机构进行实践锻炼或服务,通过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培训、咨询及服务等形式主动为行业企业和机构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教学团队每年至少开展1次相关培训、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取得良好效果,有一定的服务收益。

(五)技术应用与创新。教学团队成员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承担横向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入帐经费文科类20万元以上,理工类40万元以上)1项以上,或作为负责人完成或获新立项市级以上科技、社科或软科学项目1项以上。

(六)教学团队建设争取在下列5个方向中的1个方向上取得突破:

1.面向国家、广东省重大科技、产业和行业发展需求,获得主持自然科学基金973课题、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至少1项。

2.在工艺设计与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开展项目研究,提升企业生产效益800万以上,主持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学术思想和学术论著对政府决策、政策制定、社会实践等产生重要影响,对社会进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学术论著获得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4.独立或作为主创人员完成的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展览、评比中有突出表现;或在省级以上有关设计方案的中标项目方面表现突出;或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的作品被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的画院、图书馆和美术等专业协会收藏方面表现突出。

5.经学校认定专家组认可,行业公认且达到国家级以上水平的其他标志性成果。

六、组织实施

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教学团队建设统筹指导工作。负责申报审核、立项、推荐与资助、检查与验收等工作。

2.各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期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自评和督促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建设质量。

3.项目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全面负责建设方案的制订、建设任务的落实以及经费使用等具体工作,接受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与教学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4.项目建设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经费额度为人民币4万元,后续依据项目建设进展和效果可追加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2018年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依据本办法执行。

5.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23年,验收合格标准为达到省高职教育教学团队认定基本条件。


附件:

1.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团队审核要点

2.广东省教学团队认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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