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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开课计划填报与教学任务安排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9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8年秋季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落实教学任务的若干规定》(华商职教〔201361号)和《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表编制和管理的规定》(华商职教〔201360号),我院将从第13周开始开展下学期排课相关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开课计划填报、教学任务安排及课程表编排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计划填报

(一)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本学期第13周填报下学期开课计划。

请各教学单位在64日(2016级、2017级)、622日(2018级)前完成开课计划填报工作(2018级实际完成时间可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情况而定),并完成《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各专业开课计划表》(见附件1)(初稿)。如确需调整教学计划的,必须履行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手续,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见附件2)。开课计划经教学单位、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教务处备案存档执行。

(二)注意事项

1.开课计划必须包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下学期应开的全部课程,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查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情况,避免出现重复开课、遗漏开课等现象。

2.所开课程的名称、学分、总学时、课程性质及考核方式等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3.课程实践学时可安排在实训室上课,但理论学时原则上不得安排在实训室。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精准确定各课程实践部分需在实训室上课的课时数,并填到开课计划表中相应位置。

4.有方向课的教学单位,请于64日前提交《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业方向学生名单》(见附件3)。

5.跨教学单位开课的课程,严格按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名称及归属表》(见附件4)执行,需要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务跨教学单位开课安排表》(见附件5),并及时提交相关教学单位和教务处。

在全院开课计划确定后,请各开课单位认真核对开课计划表中本单位所需开设的非本单位专业的课程与所收到的跨教学单位开课安排表是否一致,如有不同,应尽快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并同时报教务处。

6.填写开课计划表的要求详见表中说明,请严格按要求填写。

7.开课计划由教务处教务科录入教务系统。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时间要求

根据审批后的开课计划,各开课单位在619日(2016级、2017级)、76日(2018级)前落实全部教学任务(可在开课计划填报的同时开展教学任务安排的前期工作),并完成《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表》(见附件6)。

(二)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授课班型。在保证教学效果的前提下,依据课程性质、教学场地容量、资源以及师资情况合理确定授课班型,合理安排分组、单班及合班(分组需提前书面报教务处审批)。不得出现因可合班但未合班而导致某些课程无教师可安排的情况。

2.合理安排教师教学工作量。依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华商职院﹝201716号),在一学年内合理安排教师教学工作量,尽量避免两个学期间的工作量相差过于悬殊的情况,避免出现教师学年工作量不足或超出标准的情况。

3.无授课经验的校内行政兼课教师通过试讲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4.安排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时,要严格执行《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华商职人〔201411号),认真履行选聘与审批手续后方可安排。对已聘用过的外聘教师如存在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能力不足、教学效果差等问题,学生意见较大的,学院有权不再续聘。

5.课程实践学时需在实训室上课的,务必参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训室归属一览表》(见附件7)和“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训室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见附件8),选择适合课程需求的场地,并在教学任务安排表的“场地要求”栏认真填写。

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应选择归属自己单位的实训室。如因教学要求,需要使用其他单位实训室的,应提前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新开课程在实训室上课需要新安装软件的,请教学单位或任课教师在上课地点排定后尽早与实训中心联系软件安装事宜。

6.教学任务安排表经教师本人签名确认(初稿可口头确认),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须履行相关手续,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课表)调整审批表》(见附件9)。

7.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的具体要求详见表中说明。

8.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负责将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录入教务系统。

三、课程表编排

教学任务安排录入教务系统后,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全院课程表的具体编排工作。

编排课程表的说明和要求如下:

1.课程安排时间限定在周一至周五。其中,周二下午为会议、活动时间,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确定周二56节还是78节本单位全体教师不排课(填在教学任务安排表的排课要求处),从排课全局考虑,不建议整个周二下午四节都不排课;周五78节不排课;优先安排白天上课,个别课程如白天无法满足要求,也会安排晚上;体育课不安排12节。

2.编排课程表坚持以学生学习利益为第一位的原则,任课教师应从大局出发,服从开课单位和教务处的安排。如确有特殊情况有个人排课需求的教师,需在排课工作开始(628日)前,由教师本人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特殊情况排课需求申请表》(附件10),阐明理由,经专业(教研室)、教学单位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最后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方可酌情考虑。

3.从课程表编排工作开始直至下学期教学正常运行,教师因个人原因提出课程表变更申请的,按调课处理,需履行调课手续,并计入教学单位调(停)课率。

四、各环节工作完成进度    

工作环节

具体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1.开课计划填报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报开课计划,报送相关表格(含开课计划表初稿)。

64日前,2016级、2017级;
6
22日前,2018级。

开课计划要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审核。2018级完成时间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情况而定。

教务处审核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开课计划,确定最终版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报送开课计划后一周内完成。

有问题的反馈给教学单位修改。

教务处将最终版开课计划录入教务系统。

计划第16周录入2016级、2017级开课计划。
2018
级开课计划预计在下学期第2周前录入系统。

 

2.教学任务安排

教务处汇总全院开课计划并发至各开课单位。

611日前,2016级、2017级;
6
29日前,2018级。

具体时间视最终版开课计划的确定时间而定。

各开课单位根据开课计划,开展教学任务安排工作,报送相关表格(含教学任务安排表初稿)。

619日前,2016级、2017级;
7
6日前,2018级。

可在制订开课计划的同时开展教学任务安排的前期工作。

教务处审核各开课单位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确定最终版教学任务安排表。

 

各开课单位报送教学任务安排表后一周内完成。

有问题的反馈给开课单位修改。

各开课单位将教务处审核后的教学任务安排录入教务系统。

629日前录入2016级、2017级的教学任务安排。
2018
级教学任务安排预计在下学期第3周前录入系统。

 

3.课程表编排

教务处编排全院课程表,形成初稿。

预计第18-19

 

确定最终版全院总课程表。

2018年秋季学期各年级开课前一周。

各教学单位接到课程表启用通知后,打印、公布和使用课程表。

五、材料报送说明

1.本通知中的所有表格材料请务必按要求规范填报。

2.请按规定时间报送各项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文档至教务处教务科张伟处(QQ 287273274,手机 15817105277/685277)。

3.对因不按时正确报送材料而影响全院排课工作进度的,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4.未尽事宜可随时联系教务处张伟。

 

附件:(详见群共享)

1.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各专业开课计划表

2.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3.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业方向学生名单

4.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名称及归属表

5.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务跨教学单位开课安排表

6.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表

7.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训室归属一览表

8.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实训室软件使用情况统计

9.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课表)调整审批表

10.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师特殊情况排课需求申请表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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