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基础,经前期充分调研及专家论证后,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2024年申报教育类国控学前教育专业(两年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
如对申报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教务处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并附本人亲笔签名。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庄爱华,电话020-32885371(办公),电子邮箱:158922667@qq.com。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教务处
202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