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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8-05-29     点击量:

 

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为加强我院的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教学检查工作主要有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检查等四项。

一、期初教学检查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课程表通知情况;教学设施设备情况;教材及教学资料的发放情况;教学单位期初教学工作会议等。

2.任课教师:备课情况,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考勤及平时成绩记载表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其中,教师应至少备好开学第一周的课并撰写第1-10周的教案(未评职称教师需手写教案及教案首页,初级及以上职称可写电子版教案首页);

3.第一周开课运行情况:包括师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教学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

开课前一周至第二周。

(三)检查安排

1.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形式检查教学管理、任课教师的准备情况;教务处组织全院全面检查,检查第一周上课情况和学生到课率情况;

2.各教学单位于第二周前上交相关检查材料,并将自查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3.以教务处、实训中心为主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场地环境卫生等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师教学进度。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教师课堂教学情况。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课、巡查等途径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包括备课、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教学辅导、作业批改等情况;

3.教师教学资料。包括课件、教案或教案首页、考勤及平时成绩记载表;

4.教学秩序。检查教师有无私自调停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检查学生到课率;

5.实践教学情况。重点检查顶岗实习进行情况,根据每个学期工作重点的不同,主要检查各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书、实习基地汇总表、实习基地协议、学生在岗情况、教师指导记录、实习周记的收集和批改、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完成情况等;

6.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类教学管理资料归类整理情况、教学工作会议、教研室活动情况等。

7.重点(精品)课程、品牌专业等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

8.其他问题,包括教学设施设备情况、教学物资准备情况、教学环境等。

(二)检查组织

1.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任组员,教务处教学工作副处长任秘书。

2.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组长,教学工作负责人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

3.在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教务处组织本处有关人员和各教学单位相关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三)检查方式

采用巡查、现场分组互查、现场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及安排

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八周至第十一周进行。

1.第八周:由教务处下发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2.第九周:各教学单位按通知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自查,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完成相关检查表后形成自查报告,并将检查表及自查报告报送教务处;

3.第十周:进行全院检查,采用现场分组互查的方式。各检查小组完成检查工作并形成检查小结,送交教务处。同时,由教务处组织开展全院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4.第十一周:教务处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材料。筹备组织召开全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大会。

三、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学期全面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教师备课、授课进度及教学计划完成情况;本学期教学文件与相关资料归档情况;教学单位、专业(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2、下学期教学工作部署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教学任务落实和下学期工作计划等。

(二)检查时间:第十八周至第十九周。

(三)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收集等方式,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

四、日常教学检查

(一)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可通过多种方式每天对本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对于构成教学事故的事件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等现象,是否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等。

(二)教务处检查

教务处检查主要采取现场巡查的方式,辅以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信息反馈。教务处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可采用不定期抽查的形式。

一般在节假日后第一个上课日由教务处组织全院全面检查。

五、检查情况总结与反馈

在各项检查中,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进行自查,总结成绩和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向教务处或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教务处对教学检查结果汇总后,进行分析、综合。

(一)将教、学情况反馈给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分别转达至教师本人、学生等,指导教师改进教学,督促学生改进学习;

(二)提出改进教学管理工作的措施,向有关教学单位提出建议;

(三)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转达至有关部门;

(四)部分内容以会议或简报、新闻形式向全院反馈;

(五)检查结果作为教学单位考核和教师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重大问题上报院领导研究讨论。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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